2021年郑州巩义市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1年11月20日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文件精神,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高层次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储备培养一批适应巩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经巩义市委、市政府研究,2021年继续实施“巩义英才引进计划”,现将2021年定向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为我市部分委(局)定向引进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供给,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巩义市2021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次为我市城建规划、文化旅游、交通物流、农林水利、环境治理等领域和重点行业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在职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院校(以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每年公布的名单及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为准)毕业并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海外留学人员。
2017年及以后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效力。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学习成绩优良,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
4、已取得符合引进条件的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5、事业心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本次引进岗位的专业要求。引进岗位的专业要求参照《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2)执行。其中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其所包含的二级学科(专业)均符合报考要求;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为该二级学科(专业)。报考者为专业硕士的,其所学专业应符合引进岗位的专业要求或相近专业(相近专业参照《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关于专业学位的要求执行)。对无法对应《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相近学科(专业),可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专业分类的要求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不满5年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5、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巩义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方式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巩义英才引进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巩办〔2020〕18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引进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引进程序和办法
1、发布公告
在巩义政府网(www.gongyishi.gov.cn)发布公告,并通过巩义市属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本次引进将严格执行上级及我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
2、报名和资格审查
①网上报名
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岗位报名,按岗位聘用。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9:00—12月6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可登陆巩义政府网,点击进入“巩义市2021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或微信搜索“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注册报名,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jpg格式,大小200kb以下)和个人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需提交上传的证件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2020、2021年毕业生可暂不提供)等证件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3)。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交上传上述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除外)外,还需提交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件原件。
报名和参加面试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一致。
②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3个工作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完善报名信息或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审查。截止时间为12月8日17:00。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还需打印《巩义市2021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两份(见网上报名系统,面试前现场审查时须提供)。
现场审查:12月下旬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现场审查(具体时间及要求见巩义政府网站通知或登陆原报名系统查询)。现场审查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进行。通过现场审查的人员,确定为参加本次引进考试的考生。
现场审查须提交的证件材料为网上报名时提交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要求以现场审查通知为准。
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考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引进岗位紧缺需要,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引进计划按比例削减直至取消。对于有效报名人数(通过现场审查人数)不足2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它岗位要求,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其它岗位,逾期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信息将于现场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巩义政府网公布。
③面试
根据现场审查结果,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等具体事宜将在巩义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时因考生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较多,需设置2个及以上面试考场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面试成绩将于整场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出现并列且影响确定该岗位引进人数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名次。
④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1:1.2(四舍五入)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按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
⑤考察
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本人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根据被考察对象实际情况,考察将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生未能按照考察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备的考察材料(包括本人档案、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按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对象(递补考察对象应体检合格)。
⑥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巩义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拟引进人员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引进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相关政策
1、考核试用。引进人员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聘用单位共同管理,市委组织部负责统筹管理,聘用单位负责人事和日常管理。试用期满,由各用人单位对定向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工资待遇。引进人员试用考察期间享受八级职员工资待遇;试用考察期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七级职员工资待遇。在我市工作期间,本人取得公务员身份前,工资待遇统一按上述标准发放;取得公务员身份的,按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
3、住房保障。引进毕业生均提供免租人才公寓居住,配备部分生活必需品。在巩义市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补助6万元。
4、政治待遇。引进毕业生直接纳入巩义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在巩义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可择优安排科级领导岗位;各用人单位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时对引进人才中的优秀人员给予优先考虑。
5、其他待遇。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给予3万元安家费。同时,符合郑州市相关人才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根据规定申报,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七、其它事项
1、现场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体检、拟引进人员公示等事宜均在巩义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并确保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凡未按网站通知要求执行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进考试全程,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本人实际情况完全相符,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对于违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5、本次引进工作政策解释权由巩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将根据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规定,由巩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八、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问题,可在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电话咨询相关问题。
咨询电话:0371—64369636
0371—69580016
附件: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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