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烟台市直教育系统面向国家公费师范生、博士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4 09:57:03在线客服:

  2021年11月04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规定,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直属学校面向优秀毕业生选拔高层次短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设置招聘岗位18个,均为专业技术初级岗,计划78个,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2.博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1980年11月3日(含)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取得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以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具备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位证书。

  6.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可通用。

  7.语文相关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具有二级甲等(含)以上普通话证书;英语相关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8.所学专业与学科分布表(附件1)中规定的学科一致或相近。

  除2022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英语八级证书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含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11月3日(含)之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2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发[emailprotected]

  +姓名”命名(“应聘学段学科”要按照《学科分布表》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如“高中语文+张三”)。

  3.提交材料。考生须按下列顺序提报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

  (1)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无法提供《就业推荐表》的提供确保按时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2022年毕业没有学历学位证书及其认证书的须提供个人书面承诺)

  (4)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

  (5)博士研究生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获得荣誉等相关材料。

  (6)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各学期学习成绩表、普通话证书或英语等级证书(语文、英语相关专业考生提供)和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

  (7)已就业或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考生要确保报名材料内容要真实、完整、准确,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市教育局安排专人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报名通过人员加入指定微信群。报名后考试、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中发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远程网络面试或现场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依据面试分数确定拟聘人选,为保证招聘质量,面试分数不足60分的不可进入选岗或考察体检环节。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选岗。

  选岗工作以线下选岗形式开展,具体事宜,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进入政审、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素养、心理健康状况、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残疾人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按管理权限向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烟台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不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益二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8〕156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城乡建设学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它

  (一)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微信群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招聘具体事宜可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山东省烟台第一中学:0535-6097001

  山东省烟台第二中学:0535-6699210、6699209

  山东省烟台第三中学:0535-6627039

  山东省烟台第四中学:0535-6812642

  山东省莱山第一中学:0535-6708039

  山东省牟平第一中学:0535-4285667

  烟台市牟平育英艺术中学:0535-4258393

  烟台城乡建设学校:0535-6014894

  烟台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0535-6922113

  烟台市教育局咨询及复核电话:0535-2105505

  监督电话:0535-2101861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附件1:烟台市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面向国家公费师范生、博士招聘学科分布表.xlsx

  附件2:烟台市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面向国家公费师范生、博士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烟台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3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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