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1年10月28日讯: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锦丰镇面向本市开展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招聘 单位 |
岗位 简介 |
岗位 代码 |
人数 |
开考比例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
工程审计 人员 |
01 |
2 |
1:3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建筑工程类 |
1.具有相应学位; 2.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3.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组织人事局 |
专职党务 工作者 |
02 |
1 |
1:3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中文文秘类 社会政治类 公共管理类 |
1.中共党员; 2.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331”机制办协管员 |
03 |
1 |
1:3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综合执法局 |
辅助执法人员 |
04 |
2 |
1:3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0月27日至2003年11月2日期间出生)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工作人员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已报考本次冶金工业园(锦丰镇)有关企业及冶金工业园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场报名考生须接受“苏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均无异常方可参加报名。
2.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委托报名(凡代报的一律不予报名)。
3.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4.报名地点: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沙洲大厦辅楼535室(华昌路718号)。
5.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考者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或情牵沙洲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党员证明、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www.chsi.com.cn)及学位网(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查询的认证报告、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岗位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1年11月30日前,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须打印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7.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试
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期间,考生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成绩计算。按照笔试40%和面试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发放体检通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考察(政审)。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考察(政审)前向招聘部门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公示和录用
1.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市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报考者一经录用,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01岗试用期为6个月,02-04岗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4.01岗录用人员为园(镇)机关编外人员,02-04岗由园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相关单位工作,以上岗位享受园(镇)同类性质人员待遇。
五、本公告由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959683、58959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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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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