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2021年10月25日讯:为满足我院用人需求,优化医院人力资源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数量
详见《2021年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四)年龄要求:年龄自报名之日起计算,岗位要求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个别岗位年龄要求在《招聘职位信息表》中体现。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合同管理及福利待遇
首次签定劳动合同为1年。工资标准按照沈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标准,享受本单位同工同酬待遇,按照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信息发布
在沈阳市红十字医院、沈阳市卫健委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信息表》,后续信息请考生关注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沈阳市卫健委网站及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
五、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9时—2021年10月29日16时。
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请考生10月25日登录以下链接报名):
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syhszhyy/index.html#/index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单位对照片及相关信息审核合格后,即报名成功,请考生报名后2天内登录查看是否审查通过。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10月29日16时以后查看结果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10月30日中午12时前可以改报,自10月30日12时起改报名服务截止,考生信息只能查询,不能更改。每名考生只允许使用有效身份证明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考生费用。
考生报名至招聘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六、招聘方式
(一)职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没有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优先录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职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考生最终成绩以笔试权重成绩+面试权重成绩为准(笔试成绩权重占40%、面试成绩权重占60%),按招聘职位数量择优聘用。
卫生类专业职位需医、药学类院校毕业方可报考。
本次招聘不提供考试培训及相关辅导材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名义举办的培训班和提供的辅导材料均与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无关。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考生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一致。
(一)资格审查方式
以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网上报名系统发布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国家教育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打印)、资格证、规培证(应届毕业生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证明)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对应的各种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经验的要求提供单位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硕士以上研究生需提供与报考职位专业一致的毕业论文,并导师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其它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
八、体检、考核
(一)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最终权重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医院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报名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编外用工入职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4-2296-3437
咨询时段: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周六、周日休息)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89号
纪检监督电话:024-2296-3441(仅供考生投诉举报使用,不接受招聘咨询。)
附件:《2021年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请考生10月25日登录以下链接报名):
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syhszhyy/index.html#/index
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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