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惠州市惠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0人)
2021年10月21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集中开展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全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0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1月5日(报名截止日期);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于2021年11月3日9:00至11月5日16:00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wsbm/hcrs)报名。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报名开始后的前2天每天16时,系统将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之内,系统将公布岗位报名总人数。
(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10日9:00起登录“https://bm.gd-pa.cn/wsbm/hcrs”,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笔试定于2021年1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区人社部门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系统中上传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八、体检与考察
1.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3个月内办理完成聘用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十、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决定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人员在考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非必要不出省,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密切关注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考生,未按照广东防疫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其他地区的考生以及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都不得参加考试。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52-2386139。
监督投诉电话:0752-238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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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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