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顶山市卫东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0 10:30:38在线客服:

  2021年10月20日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精神,加强卫东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2021招才引智专项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豫办发电〔2021〕19号)、《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鹰城英才计划”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平发〔2018〕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通过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50名。

  一、引进对象

  1、“双一流”院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硕士研究生,取得相应学位;

  3、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博士、硕士研究生;

  4、2017年以后被国内高校录取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具体岗位计划详见《平顶山市卫东区2021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学位、专业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聘用后与用人单位形成回避关系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通过中国·河南省招才引智大会官网和卫东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有关引进的信息和相关事项,通过卫东区人民

  政府网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召开期间持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23日、24日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郑州会场(郑州国际会展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省外招才引智系列活动具体时间地点以大会组委会安排为准。

  3.报名所需材料:《2021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卫东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海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全过程。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将结果反馈本人。

  5.注意事项。(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在两个及以上岗位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引进资格。(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的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3)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二)考试与考核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人数以现场签订的意向书人员为准,考试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采取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与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并在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结合考生专业情况,经卫东区2021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统一分配到事业单位,按照工作流程办理入编、工资待遇等相关手续。不服从工作分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1.引进的“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安排到平顶山市卫东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执行标准。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引进的“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研究生在平顶山市卫东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调离。

  3.本次引进的“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研究生纳入全区高层次人才库进行重点跟踪服务管理,按照市有关规定享受购房补贴、生活津贴。

  六、其他事项

  本次引进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平顶山市卫东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卫东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才引智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影响人才引进工作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ong.gov.cn/)为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为维护人才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

  0375-3995651(卫东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375-3992783(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公告由平顶山市卫东区2021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由平顶山市卫东区2021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375—3993020

  点击下载>>>

  2021年平顶山市卫东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021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卫东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021年平顶山市卫东区事业单位引进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表

  2021年10月18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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