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菏泽东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1人)
2021年10月2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东明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现将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东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能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加大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力度的要求,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国内高校毕业生涉及研究生条件的,自2017年起参加研究生国家统招,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研究生不作全日制要求。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09:00—11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0月30日09:00—11月4日16:00
报名网址: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mzf.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准确上传和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近一个月正面免冠大头数码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不得佩戴首饰,无美颜,浅蓝色背景),确保照片清晰、明亮、不变形、可辨认。规格:分辨率120像素(宽)×160像素(高),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建议考生到照相馆拍照获取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网上审核,无法通过笔试人脸识别入场等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10月30日09:00—11月3日16: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报名结束后,经过资格初审确定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或调整招聘岗位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调整招聘计划。核减和调整聘用计划的情况,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mzf.gov.cn)上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如因不符合其他岗位要求无法改报的,退回考务费。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10月30日09:00—11月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11月4日12:00前及时与东明县人社局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30-6259938)。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登录该网站及时打印《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打印,后果自负。)。
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须于2021年11月3日(8:30-12:00,14:00-16:00)到东明县人社局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有效期内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考务费。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写作备考资料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公安局禁毒服务中心招聘岗位先按招聘计划1:5确定拟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人员,体能素质测评后,然后再从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其他招聘岗位不需体能素质测评,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直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进入体能素质测评或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体能素质测评或面试。
拟参加公安局禁毒服务中心体能素质测评和其他招聘岗位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体能素质测评或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拟参加体能素质测评或面试的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各环节均可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拟进入公安局禁毒服务中心体能素质测评和其他招聘岗位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1年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1年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考限东明县籍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2021年10月20日前落户东明县)。
(5)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交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有效期内打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交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须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报到证,报到证遗失的,须提供省人社厅或省教育厅出具的遗失证明。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其中,上述材料中(4)、(5)、(6)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原件按顺序装订。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2021年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2021年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照相再次录入信息。
(三)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由东明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考试成绩,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2、面试考务费标准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每人70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入职审核工作的通知》(菏人社〔2021〕14号)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提供入职审核专题报告。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公安局禁毒服务中心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要求的人民警察体检项目进行,由东明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其他招聘岗位体检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东明县所报考的岗位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1、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www.dmzf.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见附件4、附件5),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0-6259938。
附件1:2021年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1年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2021年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应聘介绍信.doc
附件4:2021年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附件5:2021年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承诺书.docx
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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