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9 14:28:18在线客服:

  2021年10月19日讯: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人防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防办同意,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是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人防工程及设备设施质量检测、维护管理、加固改造等技术咨询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各类人防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归档、统计等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开展人防工程及设备设施平战转换实施与管理工作。承担人防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开展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维护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

工程技术初级职称人员

专业

技术

1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行政辅助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需进工地作业,适合男性

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工程管理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全国

已取得学历及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

  注:1、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属于国外、港澳留学回国境人员的

  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且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9:00—10月29日16:00

  联系方式:联系人汤老师,电话:0574-87520206

  2、报名办法: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络形式。报考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0月30日9:00—11月1日16:00。

  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4、查询及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11月2日9:00—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11月2日17时。

  5、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3日9时至11月5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rfb.ningbo.gov.cn)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rfb.ningbo.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到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参加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520236

  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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