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牡丹江技师学院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10月18日讯:为加强技师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技工教育发展,提高办学层次,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及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45人,其中教师35人,工作人员1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1年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相关待遇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聘思想政治教师、美术教师、行政学教师、数学教师、体育教师岗位,必须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应聘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原则上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级别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考取,如在2年内未考取规定级别教师资格证的,将予以解聘。同等条件下,应聘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者优先。应聘工作人员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35(含)周岁(1986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报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回避制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相关待遇
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聘用后纳入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相关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条件、考试办法等内容。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登录牡丹江技师学院官网下载《2021年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并如实填写后,将证件、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压缩为文件包(邮件标题: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上传至mdjjsxy2021zp@163.com邮箱。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全的、未按规定上传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报名材料: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须与招聘计划名称相一致;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取得的技能证书、职称证书、获奖情况证明;③本人近期2寸彩色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④申请政策性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⑤本人填写后并签名确认的《2021年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⑥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者认真对照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未注明应聘岗位者,报名无效。
(三)政策性加分
加分依据:
一是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
同时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二是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加分政策有关时限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准。
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均需提供):
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及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
②“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
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及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⑤退役士兵提供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
加分政策有关时间以及取得各种资格证书的时间,均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准。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四)资格审查
在报名的同时,依据岗位招聘条件,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急需、短缺专业的岗位,经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备案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五)考生缴费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含公共基础和专业科目)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手机银行或汇款方式支付笔试考务费,收款单位:牡丹江技师学院;账号:172702232805;开户行:中国银行牡丹江分行;汇款时考生需标注“姓名+身份证号码+岗位编码”,因应聘人员未标注汇款信息造成无法确认影响应聘的,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六)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以发布公告网站的通知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造成错过考试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七)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项分值为100分,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取小数点后两位,不使用四舍五入计数方式。
2、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公共基础科目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公共基础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应知应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学院网站公告。
3、面试
(1)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
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报备案部门同意,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领导小组研究,报送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相应缩减、合并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公布。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如果成绩并列者都没有教师资格证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岗位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
(2)现场资格确认
根据拟进入面试人选的报名信息及招聘岗位计划的要求,现场资格确认时核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及岗位需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等。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凡报考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递补考生的名单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安排,统一确定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面试时间,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
(3)面试方法
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适应工作岗位能力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面试成绩的60%,结构化面谈占面试成绩的40%。每名考生备课15分钟,讲课10分钟,结构化面谈10分钟,按备课、试讲、结构化面谈的顺序进行。
工作人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
(4)公布考试成绩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核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依次确定拟进入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核阶段。拟进入考核人选名单确定后,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八)考核
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调查、考察、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由牡丹江技师学院统一组织在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应聘者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应聘者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编制和相关待遇;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任到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在2年内考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如在2年内未考取的,将予以解聘。
四、防疫要求
按照牡丹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由领导小组组织做好招聘期间防疫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施全程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定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牡丹江技师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为准。
(二)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材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社会上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手段与考生联系,谎称提供真题等进行诈骗,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3-6580339
监督举报电话:0453-6580376
附件1:2021年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计划表
牡丹江技师学院
二○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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