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2021年10月16日讯: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学校办学实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的规定,经批准,现将2021年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紧缺人才3名。招聘的岗位、专业、学历和资格条件等具体详见《2021年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州人社网(http://wszrsj.ynws.gov.cn/)查询。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招聘计划》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专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6.新进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7.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吸毒人员。
10.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2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本通告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填写《2021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小一寸照片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后(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招聘岗位+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并主动电话联系告知招聘单位(报名邮箱:451320746@qq.com,联系方式:0876-2180984、15126772999)。未按要求发送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将在招聘过程中适时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弄虚造假,取消参加考试和聘用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络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开展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内容为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形式通知。
(三)考试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专业实作和理论试讲2个环节,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其中:专业实作测试成绩占70%、理论试讲成绩占30%。面试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面试满分60%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面试成绩并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面试成绩如相同,视为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按专业实作成绩较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若按以上方法还无法确定人选的,进行加试。面试地点和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或户口册、学籍档案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进行资格审核。经考察合格的,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考察及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或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文山州人社网(http://wszrsj.ynw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2.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并向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书、身份证或户口册、学籍档案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重要提示
(一)本通告所附相关文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生须遵守云南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报,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凭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本次紧缺人才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文山州人社网(http://wszrsj.ynws.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七、监督
纪检监察机构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将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监督电话:文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直属机关纪委0876-2121844
咨询电话: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0876-2180984
点击下载>>>
中共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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