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2 17:09:15在线客服:

  2021年10月12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我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成立于1986年,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与中国环境报社广西记者站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主要负责制定全区环境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sthjt.gxzf.gov.cn)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至21日,共7个工作日。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sthj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楼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9楼910室。

  3.报名提供材料如下(按顺序装订):

  (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贴近期免冠2寸彩照(底色不限),本人在报名表的“应聘者承诺”栏亲笔签名。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复印件(带原件现场核实)。

  (3)如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填写《疫情防控调查表》(附件3)原件,须本人亲笔签名。

  4.注意事项

  (1)在本次招聘工作过程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不收取考试费用。

  (2)现场报名进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区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健康绿码、佩戴口罩,在厅机关西门(盘林巷)接受体温测试并出示健康码,体温正常并持绿码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对报名现场每日进行2次消杀防疫,现场报名人员间隔须保持1米以上,材料递交后立即离开机关大院。

  (3)考生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核。

  (三)笔试。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开考5个工作日前公布。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100分制,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sthjt.gxzf.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开考5个工作日前公布。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入面试。未达到开考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准,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方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100分制,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其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并于当日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sthjt.gxzf.gov.cn)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阶段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考核人选)。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面谈、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领导集体研究,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的,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六)体检。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体检项目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个人自理。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同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条件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的,按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sthjt.gxzf.gov.cn)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771—5773685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0771—5775917

  区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0771—5773858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0771-5871799

  纪律监督小组0771—5773953

  (三)招聘联系人及方式孙老师,0771-587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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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疫情防控调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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