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焦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招聘教师公告
2021年10月12日讯:为进一步加快焦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引进招聘38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引进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共计38名,具体岗位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和河南师范大学等11所学校(以下简称“11所高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的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截止2021年9月30日,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独立院校和联合办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所学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且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7.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者需取得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证书;
8.教师资格要求: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9.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引进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分别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jiaozuo.gov.cn/)、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hajz.hrss.gov.cn)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6日—10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送至:rsjyk@126.com,邮件名为:报考专业+姓名+毕业院校。邮件内容为: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2021年焦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等原件照片,并制作成1个PDF文件。
3.材料审核: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不符合报名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携带纸质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和本人证件照(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红色或蓝色背景)到焦作市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焦作市教育局官网焦作市教育局招聘工作平台“2021年焦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招聘教师专栏”相关信息。
2.现场确认合格的人员,领取《考试通知单》。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或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
3.招聘资格确认实行全程管理,考生在报考及正式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等,将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组织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参加考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和《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2.考试形式:根据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分学段按学科分组进行考试(具体方案见附件3)。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3.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考察资格,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专业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
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自愿放弃及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焦作市教育局官网焦作市教育局招聘工作平台“2021年焦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招聘教师专栏”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市教育局组织考生和用人单位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聘用岗位,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30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并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招聘过程中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者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考试前14天内做好体温检测并签订《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在参加考试前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并提交《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健康码、行程码为绿色及体温检测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考生有义务随时关注本次招聘指定工作网站发布的信息,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行程码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考试。
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七、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通过焦作市教育局官网焦作市教育局招聘工作平台“2021年焦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招聘教师专栏”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者。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应及时查看网站发布的公告和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错误理解、未及时查看以及通讯不畅等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焦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29928312992832
监督电话:0391—29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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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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