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台州市仙居县国有企业员工和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2021年10月10日讯:因工作需要,我县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员工和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下半年仙居县国有企业计划公开招聘员工61名,行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40名,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计划公开招聘体育委员(劳务外包人员)2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条件等情况,分别见附件1《仙居县国有企业员工招聘计划职位表》、附件2《仙居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和附件3《仙居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体育委员(劳务外包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
上述招聘信息均可登录仙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xj.gov.cn/col/col1566997/index.html)政务公开栏查询,该网站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报考县公安局警务辅助职位的人员,要求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3、年龄20至45周岁(1975年10月16日至2001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年龄25至45周岁(1975年10月16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0月16日后出生);
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0月16日后出生);
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10月16日后出生);
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5年10月16日后出生),所有职位报考人员的最小年龄均不得小于18周岁(2003年10月15日前出生)
4、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36号),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5、在2021年10月16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方可报名。
三、招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6日9时—10月19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16日9时—10月20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的,报名无效。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涉及填报材料不全、不明确的,可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请报考人员补充完整后再报名选岗。
本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并确认提交后,到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因各种原因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修改或完善个人报名相关信息后进行改报。请报考人员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尽量提前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因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请在2021年10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联系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建科(联系电话:0576-89326581、87789100)进行改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0月27日9时—10月30日9时30分。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和时间
1、报考索道电气维护考生的笔试科目:《电气专业知识》,
满分100分。考试大纲为《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维修电工(高级)》。
2、报考索道机械维护考生的笔试科目:《机械专业知识》,
满分100分。考试大纲《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机修钳工(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
3、其他考生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10月3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体能测试
报考县公安局警务辅助职位的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标准如下:
1、体能测试基本标准。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测试中若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性别 |
项目 |
标准 |
男子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000米跑 |
≤5´00"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
女子 |
10米×4往返跑 |
≤14″1 |
800米跑 |
≤4´50" |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2、报考交警、巡特警(看守)辅助岗位的。体能测试增加引体向上一项。1000米、引体向上两项满分各100分,分别占体能测试成绩的60%和40%。
体能测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体能测试期间,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驾驶技能测试
报考驾驶员职位的,须进行驾驶技能测试。
测试内容为道路驾驶技能(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占驾驶技能成绩的60%)和拆装轮胎(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占驾驶技能成绩的40%)两项。若有一项不合格的,则视为驾驶技能测试不合格,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面试对象
1、驾驶员职位:根据驾驶员笔试成绩的20%和驾驶技能测试成绩的30%计算总分(须驾驶技能测试合格),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确定)。
2、交警、巡特警(看守)辅助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总分30%和体能测试成绩占总分40%比例计算总分(须体能测试合格),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确定)。
3、其他职位:根据各招聘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报考县公安辅警职位的须体能测试合格),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确定)。
如遇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上述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在网络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确保所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报考人员因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根据本公告招考程序第六条确定面试对象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八)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九)计分方法
1、驾驶员职位:按笔试成绩占20%、驾驶技能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20%+(道路驾驶技能×60%+拆装轮胎×40%)×30%+面试成绩×50%。
2、索道电气维护和索道机械维护职位: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3、交警、巡特警(看守)辅助职位:按照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40%、面试成绩3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1000米x60%+引体向上×40%)×40%+面试成绩×30%
4、其他职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需另行面试复试,以复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十)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负。
1、体检分工。
报考县公安局警务辅助职位的考生,体检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报考国有企业员工职位的考生,体检工作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报考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职位的考生,体检工作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实施。
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
(1)报考县公安局警务辅助职位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人民警察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2)其他考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
(1)报考公安局警务辅助职位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的人民警察录用条件执行。
(2)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参照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出现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仙居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国有企业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至2021年10月16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1年10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2021年10月1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有户籍限制的职位。
3、外国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5、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6、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7、报考职位所学专业按类别(如计算机类)设置的,只要符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2020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中任何一个目录的专业,均可报名。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9、凡本次编外用工招聘中,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且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的,均统一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考试合格人员名录库,但不包括已聘用人员、放弃体检、放弃考察及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人员。从纳入考试合格人员名录库之日起至下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同一招聘岗位再次招聘编外人员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直接从相对应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聘用。
10、本公告由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职位类别、学历、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职建科:0576-89326581;
县公安局干部科:0576-89373518;
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576-89375339;
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0576-87772352。
点击下载>>>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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