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公告
2021年10月09日讯: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
10月1日。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号以后出生);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号以后出生)。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普通招生计划的应往届毕业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1年已录取的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1.此次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统一在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电子邮件、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按以下流程操作:
登陆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云南人才网地址:www.ynhr.com。
2.报名资格初审采用人工审核方式,审核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其中,“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中所列出的具体专业名称完全匹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上午09:00至10月20日下午18:00;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
报名资格初审由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研究方向领域等),可致电我单位的咨询电话进行询问。报考者的“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中所列出的具体专业名称完全匹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均可参加考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于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2日下午18:00期间完成缴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进行缴费,每人缴费100元。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1年10月28日上午09:00至10月29日,登陆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打印准考证。
3.笔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10月30日举行,具体日期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拟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1:3才能开考,未达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个别紧缺专业岗位工作人员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招聘计划裁减公告在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s://www.ynjy.cn)的公示公告栏目公布。取消岗位考生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笔试结束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审核考生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双证齐全)的应聘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4.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避免健康码异常,以便正常参加公开招聘。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云南人才网的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3.参加了笔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天内(含笔试成绩公布当天)申请查疑。应聘人员在考试时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
1.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2.设定了专业方向或所修课程要求的招聘岗位、毕业证书未注明专业方向的,还需提交所学专业及方向的课程成绩单或研究课题证明材料或毕业论文,成绩单中无招聘专业规定方向的课程或成绩不及格的,按资格复审不通过办理。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出具党员证明。对职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书。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ynjy.cn)的公告通知。
(三)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双证齐全)的应聘人员不占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个别紧缺专业岗位,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双证齐全)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递补面试人员。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如出现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情况,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聘用通知,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在入职前及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拟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原件。
3.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4.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凭证原件。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才网、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因考试涉及环节较多,请应聘人员注意随时关注网站公告。(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18335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48723;
(二)监督电话:0871-65198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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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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