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省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1-09-30 10:14:06在线客服:

  2021年09月30日讯:为加强海南省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以下简称信保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规定精神,海南省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信保中心是省直机关下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省人防相关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省人防(民防)通信勤务战备值班;提供人防指挥情报信息和通信保障等工作。

  二、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名,具体详见《海南省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分类依据《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9.《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四、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不能调动,不能报名参加其他招聘考试、考核。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以及人事考试报名网站(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3400)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9月29日至10月5日,共七天,后续公告以人事考试报名网站(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3400)发布为准。

  (二)报名

  1.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9:00-10月14日17:00。

  报名注册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17:00,根据审核结果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提交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人事考试网平台(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3400)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并及时在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4)报名提交电子材料(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①至⑧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清晰、大小20-200KB。)

  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

  ②毕业证

  ③学位证

  ④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⑤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⑥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⑦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⑧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参照附件3)

  2.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报名系统将于2021年10月14日17:00截止报名新注册,于2021年10月15日17:00准时关闭,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职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考。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职位的考生,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3.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报名网站(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3400)发布的后续公告。

  (三)考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专业技术知识。

  (3)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各岗位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考试领导小组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因应聘人员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5)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6)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3.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在报名网站(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3400)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将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海南省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上级主管部门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办理聘用及其他手续。

  公开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7)其他事项

  (一)专业条件参照2020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本科目录)、(研究生目录)(详见附件2)审核报考专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二)此次公开招聘,未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课程,也未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笔试、面试时间将依据招聘程序有序进行,请考生详细阅读《考生防疫须知》(详见附件4),及时关注公告,根据海南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防疫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出行日期,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联系方式

  岗位信息咨询电话:0898-65965713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8616550

  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65725355

  (正常上班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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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1.2020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本科目录)

  2-2.2020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目录)

  3.同意报考证明

  4.考生防疫须知

  海南省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2021年9月2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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