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021年09月28日讯: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直接管理的正处级单位,负责市级党政机关事务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市机关大院等集中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绿化卫生、节能管理、会务保洁、膳食供应等服务保障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综合事务类三级或四级合同制职员14名,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二)工资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责任感;
2.工作主动性强,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抗压能力较强,团队协作意识强;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0月11日后出生)或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11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5.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年限累计时间计算至2021年10月11日);
6.服从岗位分配;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合同制职员;其他不适合在机关单位工作的;
8.招考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发布方式
于2021年9月28日(报名前五个工作日)在珠海政府网(http://www.zhuhai.gov.cn/)、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hrsj.zhuhai.gov.cn/)发布招聘相关事宜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1年10月11日-10月13日,请有意向的人员填写《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3,须在表格内“本人承诺”栏签名),并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文件(《报名表》请一并提供可编辑版和PDF签名版),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zhjgjrs@zhuhai.gov.cn,压缩包请以“招聘职位+姓名”命名。联系电话:0756—2120993、0756—212098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报名者在国(境)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根据工作需要,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和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珠海政府网(http://www.zhuhai.gov.cn/)进行公布。
3.其他事项:①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1:3比例时,不予开考;②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应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三)招聘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胜任工作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招聘。
3.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两项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为考生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与选定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政府网(http://www.zhuhai.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作风、家庭情况、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政府网(http://www.zhuhai.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三、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局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756-2126200。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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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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