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珠海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021年09月25日讯:珠海市应急管理局是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组建成立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以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主,整合了原市安监、应急办、市政和林业、国土、民政、科工信、海洋农渔、公安(消防)等8个部门13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职能,于2019年1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根据《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珠办发〔2019〕25号)精神,珠海市应急管理局是正处级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区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
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综合事务类四级合同制职员1名。
(二)工资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2.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纪律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职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不适合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
4.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珠海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时间
于2021年9月24日(报名前5个工作日)通过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hrsj.zhuhai.gov.cn/)和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珠海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招聘相关事宜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1年10月8日--10月13日,请有意向的人员填写《珠海市应急管理局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yjgljbgs@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职员招聘+岗位编号+姓名”。联系电话:0756-2155628(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报名者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邮件回复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经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珠海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
3.其他事项: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三)招聘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胜任工作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写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如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一题)。考生笔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珠海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珠海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三、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招聘咨询电话:0756-2155628,纪检监督电话:0756-2622300。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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