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葫芦岛市龙港区招聘编外人员公告(二)
2021年09月24日讯: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共8人。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高,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户籍要求:不限户籍。
(四)年龄要求:1991年9月1日(含)至2003年9月1日(含)期间出生。
(五)报考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9月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岗位待遇与管理
本次招聘岗位实行全日制工作制,采用辽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月工资标准为33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本次招聘人员作为辽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储备人才,相应待遇从聘用之日起执行。聘用期间,统一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用人单位和辽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双重管理,统一执行考勤办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组织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报名人员须严格遵守葫芦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提供本人14日内电子行程证明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证明,现场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10月11日8:30至10月13日16:00,地点设在龙港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龙港区文化路26号)A座107。报考者应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咨询电话:0429--3051011(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材料:
(1)《2021年龙港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获得境外学历的人员,还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等有关材料。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本人近期免冠同版二寸正面照片2张(标注姓名)。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在考生(签字)处签好姓名。※
3、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龙港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按时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结合实际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超过1:20,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具体方案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龙港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应聘人员现场抽取面试题目。根据题签内容准备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分数。面试成绩现场评判、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或经并列者同意抽签决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体检
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名单。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有异议的,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政审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价值取向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拟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拟聘用的人员确定后,在龙港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履行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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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龙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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