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宿州市萧县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年09月24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宿人社发[2011]16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相关信息在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xx.gov.cn)发布。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萧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在2021年度萧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岗位所需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条件;
(四)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9月23日(含)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萧县在编教师及服务期间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未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ahxx.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8:00-10月9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考生学习(或工作)经历应按照年月顺序从高中(或中专)阶段开始填写直至报名时(时间应前后衔接,不能中断,待业在家也要据实填写)。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后至10月1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10月11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10月12日16:00前(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1年10月13日,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送至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并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14日08: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知识,满分120分,时间为90分钟。《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满分120分,时间为90分钟。
2、报考人员可于10月15日至29日登陆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按5:5合成计算为合成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然后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由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2: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如达不到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对照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核,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萧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关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材料。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的,须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2)岗位要求限制户籍条件的,须同时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六)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人选的确定:依据合成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并在笔试达线人员中分岗位按1:2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2、专业测试的方式: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若某岗位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该岗位专业测试成绩65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65分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程序。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每人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时间另行发布。
4、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5、最终考试成绩的合成
按合成笔试成绩÷1.2×60%与专业测试成绩×40%相加计算为最终的考试总成绩,并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上述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最终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合成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合成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以《专业知识》得分高者优先排序。
(七)体检和考察
依照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根据拟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县教育体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一环节各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审批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一周。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的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将陆续在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xx.gov.cn)进行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557-5027073(萧县人社局事业股);
考务咨询电话:0557-5037551(萧县人事考试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0557-5023437(萧县教体局人事股);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彻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的人员,一经发现,即予取消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本公告由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萧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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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萧县公开招聘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萧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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