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汾乡宁县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公告
2021年09月24日讯:为加强我县城乡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37名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乡镇全额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本次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工作地点长期在农村(社区),条件艰苦,任务繁重,鼓励大学生报考生源地或籍贯所在地岗位。报考大学生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现任乡宁县范围内村(社区)“两委”成员、纳入村(社区)后备力量培养1年以上的大学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种不能”情形之一的(附件2);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大学生(在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8.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9.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10.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
11.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以上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乡宁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初审
1.发布公告
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iangni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2.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iangning.gov.cn)。
本次招聘不向报考人员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8:00至10月11日18:00。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料。报名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报名所需上传资料: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和《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4)报考人员当年在临汾市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报名参加考试,如有重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5)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并签订上传《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附件3),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按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予以处理,并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请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如在10月11日18:00前报名且尚未审查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10月11日18:00以后尚未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下载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按照公告要求自行打印。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面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第二阶段:考试、资格复审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及格线为60分。
(3)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理解分析、逻辑思维、解决具体问题等。
(4)参加笔试要求: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卷甄别,发现雷同卷者,取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如并列人员均不具备上述身份或同时具备上述身份,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未达招聘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将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第二代身份证等相关原件、复印件及《乡宁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报名表》和《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专业认证书;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纳入村(社区)后备力量培养1年以上的,由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和乡镇党委出具相关工作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共党员须提供所在地党委、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
(1)面试由乡宁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岗位认知、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参加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要求等将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参加面试人员应按公告要求参加面试。
(4)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若条件仍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报考人员成绩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第三阶段: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由本人在体检结束3日内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安排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时间及要求等将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真实、完整信息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因考生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第四阶段: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被聘用后,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鼓励聘用大学生回本乡本村或居住地社区工作。聘用人员与乡镇签订聘用合同。
五、管理及使用
(一)管理考核
1.被聘用大学生先在乡镇培养锻炼一年,参与乡镇中心工作,一年后安排到村(社区)工作。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锻炼时间),试用期为1年,鼓励长期在村(社区)工作。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2.聘用大学生的日常管理,由乡宁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共同实施。
3.聘用大学生实行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专项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间,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评聘职称;对于无故脱岗、工作表现差、群众满意度低的,由乡宁县委组织部及时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按事业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村(社区)服务期满5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在村(社区)工作,也可按组织程序交流调动。
(二)待遇保障
聘用大学生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乡宁县乡镇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乡镇对大学生驻村(社区)工作的食宿等予以妥善安排,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六、注意事项
1.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乡宁县疫情防控要求,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4),并在笔试、面试时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对存在谎报、瞒报等有关情况的人员,一律追究相关责任。考生在人员集中环境中须全程佩带口罩。
3.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一天网上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4.领取准考证后,请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6.招聘问题咨询:0357-6822112(乡宁县委组织部)
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乡宁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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