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招聘公告
2021年09月24日讯:为进一步充实托克托县窗口单位及基层工作人员队伍,经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84名,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具有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
特别说明:报考托克托县公安局警务中心所属岗位,要求报考人身体健康、反应机敏、五官端正、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精神类疾病、无传染病史和心脑疾病。
6.年龄要求。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岗位年龄要求不同,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
7.户籍要求。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岗位要求为托克托县户籍,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
托克托县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26日(含9月26日)。其中:应往届毕业生原户籍所在地是托克托县的,因求学或工作将户籍迁往学校或工作所在地,同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参加此次报考。
夫妻一方为托克托县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26日,含9月26日)且领取结婚证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26日(含9月26日),非托克托县户籍的一方同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参加此次报考。
曾经在托克托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正在托克托县服务的非托克托县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参加此次报考。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8.2021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非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26日(含9月26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无特殊注明截止到2021年9月26日(含9月26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不得报考;报考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托克托县公安局警务中心所属岗位的考生,本人因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不得报考;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不得报考;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不得报考;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不得报考;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不得报考;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不得报考;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不得报考;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不得报考;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不得报考;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不得报考;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报考;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不得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组织报名。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为: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http://8.140.100.179/tkt2021/)。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上午9:00—2021年9月29日下午5:0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用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勾选诚信承诺,否则不接受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或jpeg格式)。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需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在审核后无法修改)。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分配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审核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资格初审。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26日上午9:00—2021年9月30日中午12:00。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
1.初审通过者(含2020年、2021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减免费用人员,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渠道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缴费时间:2021年9月26日上午9:00—2021年9月30日下午5:0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试收费有关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初审通过的人员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共计70元(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2021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20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考生在笔试结束后5日内从报名网站中自行打印)2份,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在笔试结束后详见托克托县政府网http://www.tuoxian.gov.cn/)进行审核确认。
3.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考费。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考生在笔试结束后5日内从报名网站中自行打印)2份,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报名表》1份,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在笔试结束后详见托克托县政府网http://www.tuoxian.gov.cn/)进行审核确认。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其减免费用通过缴费原渠道或其它途径退回报考人员。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
5.报名成功的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凭此准考证参加笔试。具体打印时间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关注托克托县政府网(http://www.tuoxian.gov.cn/)。
(四)开考比例。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为1:3,如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三、笔试
(一)笔试由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二)笔试科目按照岗位类别分别进行设置,每科满分100分,每个岗位只考一个科目。
(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须用汉文作答,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四)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五)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六)笔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宜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关注托克托县政府网(http://www.tuoxian.gov.cn/)。
(七)笔试地点为托克托县,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八)笔试成绩由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托克托县政府网(http://www.tuoxian.gov.cn/)进行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1.托克托县公安局警务中心所属岗位。从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能测试人数1:4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在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4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除托克托县公安局警务中心所属岗位外的其他岗位。从报考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由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托克托县政府网(http://www.tuoxian.gov.cn/)另行公布。
(三)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未经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交加盖所在院<系>或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证明中须注明毕业证取得时间。
4.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6.报考岗位户籍要求为托克托县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一方为托克托县户籍的,非托克托县户籍一方的报考者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因求学或工作将户籍迁往学校或工作所在地的,须提供本人原托克托县户籍注销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原托克托县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托克托县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已认定教师资格但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须由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8.报考托克托县教育局所属学校专职卫生保健医生岗位还需提供从业5年以上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在托克托县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目前正在托克托县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1年服务期满人员),需提供县级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注明现服务地和服务起始日期(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10.在职人员报考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
1.托克托县公安局警务中心所属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4体能测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员。
2.除托克托县公安局警务中心所属岗位外的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2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七)各项复印材料由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八)资格复审通过者。报考托克托县公安局警务中心所属岗位的考生,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报考除托克托县公安局警务中心所属岗位外的其他岗位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方式由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考生体能测试
(一)报考托克托县公安局警务中心所属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由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二)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进行,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只测试一次,10米×4往返跑首次测试不合格允许再测试一次,但10米×4往返跑总次数不得超过二次。纵向摸高首次未触摸到测试线的允许再次测试,但纵向摸高测试总次数不得超过三次。体能测试三个测试项目全部合格即为体能测试合格。
(三)体能测试结果由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托克托县政府网(http://www.tuoxian.gov.cn/)进行公布。
(四)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试通知书》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通知书》。
(五)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在体能测试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对不能在规定体能测试时间参加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体能测试结束后,由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照托克托县公安局警务中心所属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七)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由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方式在托克托县政府网(http://www.tuoxian.gov.cn/)另行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形式按照岗位类别分别进行设置。
(三)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使用汉语作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五)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除外)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
(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同时确定为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
(四)考生考试总成绩由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托克托县政府网(http://www.tuoxian.gov.cn/)进行公布。
八、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工作由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相关配套文件规定进行;报考托克托县公安局警务中心所属岗位的考生,体检时同时还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以实际通知体检时间为准,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依次递补。
考生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合格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在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报告,报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考人员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经报考人员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放宽。未经允许且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报考托克托县公安局警务中心所属岗位的考生同时还需参加政审。政审由托克托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政审不通过或放弃政审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托克托县政府网(http://www.tuoxian.gov.cn/)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四)2021年普通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五)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十、合同签订及薪酬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为编制外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自确定聘用之日起签订合同,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
(二)薪酬待遇。
托克托县政务服务中心接诉即办综合岗位,托克托县融媒体中心摄像记者岗位、文字记者岗位、全媒体记者岗位、全媒体编辑岗位,中共托克托县委党校教师岗位、党校教辅人员岗位,薪酬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托克托县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教师岗位、专职卫生保健医生岗位,托克托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综合保障岗位,托克托县黄河湿地管护中心基层综合服务岗位、纪念馆工作人员岗位,托克托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综合服务岗位,托克托县林业和草原保护中心森林草原保护岗位,托克托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业运行监测岗位,托克托县旅游服务中心文体旅游综合服务岗位,托克托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社会救助服务岗位,托克托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中心应急保障岗位,托克托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综合服务岗位,托克托县水资源与河湖保护中心水资源与水生态监测岗位,托克托县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农牧业信息平台综合保障岗位,薪酬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应发工资的80%执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托克托县公安局警务中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二),薪酬待遇参照托克托县联防队队员现行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十一、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二)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托克托县政府网(http://www.tuoxian.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托克托县政府网(http://www.tuoxian.gov.cn/)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8528587
监督举报电话:0471-8520392
本简章由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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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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