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021年09月14日讯: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是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代表市政府对我市供销社实行二级架构管理,直接对基层供销社进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任务是:宣传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开展农业生产服务、冷链物流、直供配送、农村合作金融等业务,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服务、经营和体制机制建设,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综合事务类三级或四级合同制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综合事务类三级或四级合同制职员1名,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二)工资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三级岗位: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四级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年限累积时间计算至2021年8月31日)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到2021年8月31日,即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较高的文字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与人共事能力,能够熟悉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服从岗位分配;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其他不适合在供销部门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1年9月18日-9月24日,请有意向的人员填写《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照片处使用个人近期红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并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扫描成PDF文件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sgxhzlsbgs@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职员招聘+姓名”。联系电话:0756-222237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根据工作需要,市供销合作联社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确认查验网络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考试前一天)及考试;不符合条件的,将回复邮件通知。经审核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珠海市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xw/gsgg/)进行公布。
3.其他事项:①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1:3比例时,不予开考;②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应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及考试。
(二)招聘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胜任工作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如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一题)。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zhuhai.gov.cn/xw/gsgg/)。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作风、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三、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256527。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社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及考试。
(四)未尽事宜,由市供销合作联社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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