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宁市汶上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及公立医院招聘简章(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1-09-14 08:59:11在线客服:

  2021年09月14日讯:根据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汶上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及公立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最迟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1年9月22日前落户)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汶上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9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22日11:00-9月26日16:00

  报名网站:汶上县人民政府网站右下角汶上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http://www.wensha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9月25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和岗位资格要求,查看自己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9月22日11:00-9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9月22日11:00-9月2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0月7日9:00-10月10日9:30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及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并按规定时间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9月27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wswjjrsk@ji.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537—7210136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2)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4)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户口簿和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0日上午9:0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卫生和综合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卫生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护理、药学、检验、中医分别命题。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聘计划9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10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分岗位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立医院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他事业单位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公立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县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名证明信见附件3。

  七、其他

  1、此次公开招聘的有关通知和成绩将在汶上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3、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咨询电话:

  汶上县人民医院:0537—7293107

  汶上县中医院:0537—5026582

  汶上县卫生健康局:0537—721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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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汶上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及公立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w.xlsx

  2021年汶上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及公立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同意报名证明信.doc

  汶上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3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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