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省应急管理厅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2021年09月1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开展2021年厅属3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本次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6名(详见附件1《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对国外高校自设相近专业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审定。
(四)应聘人员年龄条件: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为30岁(1990年9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本科(大专)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岁(1985年9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80年9月9日以后出生)。岗位有其他年龄要求者,从其具体要求。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列表》)。
(七)高校毕业生包括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甘肃省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从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单位网站(http://yjgl.gansu.gov.cn/)下载本公告附件《甘肃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进行查询,也可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下载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09∶00至9月17日(星期五)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电话:0931-7608189。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9∶30至9月18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后果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9∶30至2021年9月19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2)。报名参加省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9∶00至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10月23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各岗位招聘计划与成功报名人数的1:3,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11月23日前,在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网站(http://yjgl.gansu.gov.cn/)公布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的3倍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全部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应聘者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
5.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离职证明,或缴纳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7.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8.填写完整的《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A4纸贴照片),须本人签字。
9.白底彩色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
资格复审合格的,按要求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同一岗位应聘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测试应聘者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确定
笔试成绩满分300分,换算为百分制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面试×50%,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参加笔试(面试)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以及考试中发现有违规违纪的,不计算总成绩。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先后,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在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按照规定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有体检不合格者,可在2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八、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审批备案、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报甘肃省人社厅备案。对甘肃省人社厅备案后的聘用人员,按照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2021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或毕业信息无法进行网络查询的,不能提供公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不予审批聘用。经审批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
十、疫情防控
1.报考人员须做好考前14天自我健康管理,凭考试当日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绿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者缺一不可)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2.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须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3.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考务部门。
4.报考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本公告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负责解释。
3.本次考试考务工作全程受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和省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的监督。
4.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5.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6.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网站(http://yjgl.gansu.gov.cn/)公布。
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31-7608583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直属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7608638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608189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810240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810240 8525772
甘肃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931-7608157
甘肃省综合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931-7608087
甘肃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咨询电话:0931-7608488
点击下载>>>
2021年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xlsx
2021年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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