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0 09:45:39在线客服:

  2021年09月1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规定,报经古城区人民政府同意,拟决定公开招聘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学用一致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本次主要招聘对象为省内外高校医学相关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要求如下: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不包括专升本、函授、成人教育、自考、业余等)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的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

  (二)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编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资格审核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详见《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考生可到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也可进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7日~9月30日早上08:30时—12:00时,下午13:30时—17:30时。

  现场报名地点: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咨询电话:0888-5111945。

  网络报名邮箱:gcqcdc@126.com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职人员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考生,需将要求的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发送至报名邮箱。

  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通知按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对以上证件原件及考生进行再次核验。

  (三)面试

  1.招聘面试总分100分。不足3:1开考比例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招聘按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在县(区)级及其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到指定上级医院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

  (五)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考生档案、听取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批

  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后,由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缺额续招

  经首次组织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出现缺额情况,报经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审批可再次组织招聘直至招满名额为止。

  六、招聘纪律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关于事业人员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提前自觉扫“云南健康码”,要如实提交14天内行程信息,并申报“云南健康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体温正常,“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面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参加招聘,不能提供的,经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可参加面试招聘;“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一律按规定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不得参加面试。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来自或近期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考生参加面试除身份核验外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自觉有序排队,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体温测量,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要做好自我防护,不聚集交流。

  八、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间,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取消聘用资格;未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核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新聘用到医疗卫生岗位的工作人员,如果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根据聘用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解除聘用合同。

  (三)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文件规定办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古城区卫生健康局0888-3066006

  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88-5111945

  监督电话:驻古城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88-306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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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表.docx

  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9月8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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