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0 09:22:39在线客服:

  2021年09月10日讯: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成立于2003年9月,隶属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自然资源部认定的2021年首批城乡规划甲级资质单位之一。现有员工67人,博士2人、硕士45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2人,研究员级高工8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9人,注册规划师11人,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3人,曾获省部级、市级各类城乡规划奖项140余项,是一支持续跟踪城市发展、专注规划行业提升、助力南京高质量建设的优秀技术力量。

  为了进一步优化专业配置,选拔优秀人才,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一:国土空间规划师

  招聘人数:3人

  岗位要求: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者优先);

  3、专业要求: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学、市政工程(城乡规划方向)、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4、技能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项目负责人经验,作为项目主要成员参与过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项目,熟悉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熟练运用AutoCAD、ArcGIS等基本制图工具软件,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协调沟通能力,具有敬业精神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招聘岗位二:助理国土空间规划师

  招聘人数:3人

  岗位要求: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者优先);

  3、专业要求: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学、市政工程(城乡规划方向)、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科学与技术;

  4、技能要求: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熟练掌握AutoCAD、ArcGIS等基本制图工具软件,熟悉行业领域的相关规范和规定,有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方案表述能力。

  注:以上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招聘简章在以下渠道发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ghj.nanjing.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inghangzp)。

  1、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应聘者可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报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10月8日中午12:00。

  3、报名时必须上传的材料:

  (1)应聘者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

  (2)毕业证书电子照片;

  (3)学位证书电子照片;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

  (5)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的电子照片;

  (6)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电子照片(岗位一须提供);

  (7)工作经历证明与项目经历证明的电子照片(岗位一须提供,上传至“其他须上传材料”栏内);

  注:工作经历证明指①经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②劳动合同③单位社保缴纳记录证明,三者选择其一即可;项目经历证明指经本人签名的参与项目清单。

  4、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309 张老师。

  (咨询时间:报名周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10月8日下午17:00(工作日期间)。

  2、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严格根据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核。应聘者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应聘者实时自查。

  3、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笔试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4、防疫信息核查。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笔试前将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防疫信息核查,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防疫信息核查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防疫信息核查的考生,取消笔试资格。

  5、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三)笔试

  1、笔试形式可以是纸笔测试或线上测试,具体将根据考生人数及防疫情况确定。

  2、笔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笔试成绩出具后,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四)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4的比例确定,若未达到上述比例,则按岗位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4、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手写签名);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含二维码);

  (7)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8)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一须提供);

  (9)工作经历证明与项目经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岗位一须提供,上传至“其他须上传材料”栏内);

  注:工作经历证明指①经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②劳动合同③单位社保缴纳记录证明,三者选择其一即可;项目经历证明指经本人签名的参与项目清单。

  5、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资格复核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五)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人员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4、在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综合成绩,对综合成绩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体检

  1、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由江苏领航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方可聘用。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编外员额相关规定与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薪酬待遇如下:

  1、参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享受岗位薪酬、福利、五险一金,以及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2、有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为年轻人提供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途径,以及国内外行业学术会议与论坛、技能培训、业务学习等机会;

  3、有完善的科技奖励机制,鼓励科技创新,鼓励学术创优,帮助优秀人才追求事业的提升与发展。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电话:89691017,89691703。

  本简章由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及所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21年9月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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