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9 16:52:52在线客服:

  2021年09月09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其中: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统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指挥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2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0年9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9月23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网址:https://gz.chinamine-safety.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1年9月9日到2021年9月17日。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操作步骤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2021年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并在网上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提交报名申请。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5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1年9月24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1年9月24日17:00至9月2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公示。

  农村建档立卡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2: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按照《省直考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免收考试费温馨提示》要求进行操作确认。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1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

  报考统计中心咨询电话:0851-86891363。

  报考救援指挥中心咨询电话:0851-86891028。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咨询电话:0851-86891129(传真)。

  6.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

  (转0<省本级>再转0<人工服务>)。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实施。

  1.笔试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

  2.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

  3.笔试科目: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6.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公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方能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该职位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公布。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根据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2021年9月贵州省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2份;

  (2)个人简历2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信网、学位网在线打印学历认证证明(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各2份。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阶段,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6)应聘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由所在单位出具,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报考职位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的,需在上述材料中列明所从事工作的具体内容、时间。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工作过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22日。

  (7)在职人员须提供由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职位备注要求提供。

  (9)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须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需佩戴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并提供健康码、行程码等信息。我局将视情况组织来自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及具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考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五)面试

  (1)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2)面试主要结合报考职位需求,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3)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前考生需佩戴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面试当天体温超过37.3℃或经现场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我局将视情况组织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4、计算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完成笔试、面试,未取得有效总成绩或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招聘职位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综合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由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还将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结果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聘用审批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所有人员在贵州煤矿安全监察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不含试用期),3年期满方可办理辞职、调动或报考其他单位。

  五、纪律要求

  (一)在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领导下,成立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具体工作。

  (二)公开招聘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三)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请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后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网址:https://gz.chinamine-safety.gov.cn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

  监督电话:0851—86891274(非资格初审、复审及笔试报名系统使用咨询电话)

  点击下载>>>

  2021年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021年下半年贵州省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同意报考证明.doc

  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范围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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