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源江东新区招聘古竹中学、新智中学教师公告
2021年09月08日讯:为满足河源江东新区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经河源江东新区党委研究决定,结合新区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50名,其中:古竹中学37名,新智中学13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1年河源江东新区公开招聘古竹中学、新智中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27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和相关规定。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上午9:00至9月29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统一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https://www.qgsydw.com)。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2021年河源江东新区公开招聘古竹中学、新智中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www.sydwzl.com/gdhyjdxqjszp2021/)填写报名表,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事业单位招录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0月11日上午9:00至10月13日下午17:00,自行登录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www.sydwzl.com/gdhyjdxqjszp2021/)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符合岗位条件且同时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免笔试。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如“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的报考者,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
五、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符合岗位条件且同时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免笔试,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与其他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一同排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等。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2.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本人签名的《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参加考试(三证缺一不可),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江东新区官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依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审查人选。
4.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A4双面打印),一式2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门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2张;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需交原件);具有两年或以上高中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在岗工作经历证明;民办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教师,需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劳动合同期未满,还需提交所在学校(机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内“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需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不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7)以上材料,需在资格审查确认期间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回考生。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其中同时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完全相同,则依据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弃权情况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招聘单位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在同岗位的考生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有无经商办企业、征信、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经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根据招聘单位实际需要,由新区党委、管委会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等有关说明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河源江东新区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须在招聘学校服务5年(含)以上,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相关岗位时,如学校暂时不能聘用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学校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三)咨询电话:河源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0762-3133032(上午:8:30分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四)监督或投诉电话: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0762-3133689(上午:8:30分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在疫情防控要求下,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对有关工作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河源江东新区官网发布公告。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报考人员在笔试前14天,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群聚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能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场须出示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出示“粤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佩戴口罩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
十、本公告由河源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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