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南平阴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2021年09月03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及中共平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发〔2008〕5号)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平阴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2021年,平阴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计划招聘50人,其中:平阴县人民医院、平阴县中医医院计划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25人(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文件有关规定,实行备案制管理)(详见附件1);平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9家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5人(详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等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有违法违纪行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因应聘人员没有仔细阅读简章、填报说明、缴费说明等通知公告而造成的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00-9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13日11:00-9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9月13日11:00-9月17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见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ingyin.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本次考试采取槐荫区、天桥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及历城卫健系统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的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非因计划调整原因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9月15日9:00--16:00到平阴县卫生健康局(府前街31号,二楼205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缴费和减免手续的,视为放弃。
(六)招聘计划调整。报名缴费结束后,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本单位报考比例比较高的岗位。
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逾期未改报者视为不同意改报,不同意改报、不符合改报条件的予以退费。招聘计划的取消、核减及调整情况在平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七)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1年9月23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1年平阴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面试时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方法及现场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疗类(含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麻醉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物理学等)(A类)、中医类(B类)、护理类(C类),各类均考一科。医疗类(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B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C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14:30-16:30;考试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为保证新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核的有关事项,经审核后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因个人原因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详见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www.pingyin.gov.cn)。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平阴县卫生健康局(地址:府前街31号)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①《2021年平阴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与《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
②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底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③学历证书: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经审查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平阴县卫健系统内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⑥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的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报考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并累加计算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在考察体检时,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在面试范围人员内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认同体检结论。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原因未办理就业手续或未到单位报到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补递。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在服务期内辞职的,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发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简章由平阴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平阴县卫生健康局0531-87897103,请在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拨打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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