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31 16:02:49在线客服:

  2021年08月31日讯: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拟公开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招聘公告相关要求的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均需有教育部门认定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林业草原科技事业;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全年招聘,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报名时所需材料:《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专业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邮件至398202965@qq.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专业+姓名”。

  (三)资格审核

  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人事处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即可进入考核资格复审。考核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考核。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指导监督下,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统一组织开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能力进行掌握和测评。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考核成绩未达到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三)根据参加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门户网站公告。

  六、体检

  体检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监督下,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本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自动弃权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不进行递补。

  八、聘用

  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一)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二)在职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并提供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位待遇及要求

  公开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必须服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的安排和管理。其待遇按照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十、招聘纪律

  (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必须遵守招聘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应聘人员、考核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招聘工作纪律。

  1.参加考核的专家应当就遵守职业操守、考核工作纪律和保密相关规定等作出承诺。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考核专家资格,并对违纪违规情况进行通报。

  2.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考核专家、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实行回避。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招聘工作由招聘监督组全程参与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人事处联系人:唐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871-65211541,0871-65151747

  监督电话: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党委(人事处):0871-65011402,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纪委:0871-6515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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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doc

  2021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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