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桂林市秀峰区教育系统招聘后勤服务聘用控制数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7 09:36:23在线客服:

  2021年08月2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秀峰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3个职位,计划招聘8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面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职位一:保育员4名;职位二:卫生保健专员1名;职位三:食堂炊事员3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秀峰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六)同等条件下,所有岗位优先聘用退伍军人。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9月3日为界;

  2.年龄要求:职位一:保育员,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3日至1996年9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保育员职称证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内(1980年9月3日)

  职位二:卫生保健专员,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3日至1996年9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证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内(1980年9月3日)

  职位三:食堂炊事员,男性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3日至1996年9月3日期间出生);女性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3日至1996年9月3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三、招聘的组织实施

  招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专业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桂林市秀峰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日-9月4日

  (2)报名要求: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秀峰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职称证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相关责任。

  (3)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秀峰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专业面试

  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面试人员的确定

  进入专业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专业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面试资格。

  (2)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专业面试的形式。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3)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进行面试当天,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抽取考官,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共设一个考场,设面试考官组7人,每名考官独立评分。最后平均分为考生最终成绩。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每一项按扣3分处理。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张榜公布。

  (四)政审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根据面试成绩总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且其它优先聘用条件一致的,需要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工作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共同参与。考察组由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秀峰区教育局2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5)考察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章,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档备案,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1)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1)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2)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符合当日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符合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聘用

  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分别安排到辖区内学校工作,并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四、待遇

  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在聘用期间,保育员、卫生保健专员的薪酬待遇按秀峰区教育系统在编工勤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享受公积金待遇。食堂炊事员的薪酬待遇参照机关食堂大厨的标准兑现(工资及岗位津贴等由区财政负担,绩效奖金由用人单位负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工作经费

  本次招聘所需费用,由区财政统一保障,区人社局负责招聘工作经费列支,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其他

  (一)应聘报名人数达到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时开考。如出现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报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人数情况,则由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秀峰区教育局报秀峰区政府研究讨论决定是否开考、是否面试以及是否减少招聘人数等事宜。

  (二)咨询电话及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桂林市三多路棠梓巷1号401室)

  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0773-2835332

  特别提示:

  本次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  0773-2835332

  相关网站: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xf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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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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