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聘用公告
2021年08月25日讯: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紧缺急需人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2021〕-269),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21年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计划聘用3名紧缺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聘用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7日。
7.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吸毒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专业目录要求
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下发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详见附件4)。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日8:00至9月7日18:00(工作日)。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填写《2021年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聘用报名登记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同时必须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电子版,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报考岗位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的需提供证书电子版。
2.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12:00。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详细填写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若发生因电话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招聘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
报考人员参加招聘环节时须配合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
(1)“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招聘环节;
(2)“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招聘环节前72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3)“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招聘环节前72小时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4)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招聘环节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5)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招聘环节前72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在招聘程序结束期间内,应避免离开报考单位所在地区,导致健康码异常,给正常参与后续招聘程序带来不便。后续若有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最新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9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面试地点:云南省景洪市嘎兰北路6号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科学研究所1楼(亚洲象监控预警中心)。
2.面试内容
根据岗位要求,面试测评的内容分为: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求职动机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等面试要素。
3.面试方式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5名面试考官按要素打分(至少保留小数点后1位),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该要素得分,各要素得分之和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或24小时内在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和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网站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最低分数线:60分,1:1进入面试的岗位为70分。
5.面试考官的组成
按照专业技术岗位专业类考官不得低于2/3原则,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从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及下属机构产生考官7名,现场抽取5名。其中:2名为非专业类考官,3名为专业类考官。
6.试题命制
由招聘单位命制试题,签署工作协议、保密协议和承诺书。
7.面试程序
(1)签到、封闭面试考场。参加面试的考生、考官、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签到(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签到)。由监督人员清点考官、考生人数,面试考场实施封闭。明确面试方法和纪律,在考场规定地点,集中面试考生、面试工作人员,由监督员宣布《面试考场规则》。宣读完毕,考官和考生见面,看有无回避情况。所有考官、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违反规定携带的通讯工具自行摆放到指定位置,若遗失后果自负。面试考场内要求设置摄像和录音设备,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摄像和录音。
(2)确定本次面试的考官。主管部门明确本次面试的主考官1名;面试前,由主考官带领本考场面试考官迅速进入考场,并在《面试考场情况登记表》登记考官姓名,并交监督员保管。
(3)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一是监督人员清点考生数,考生按岗位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二是监督人员将抽签顺序号与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对应核准后,在《考生抽签登记表》上进行登记,考生凭身份证签字认可,登记的抽签结果由监督人员保管;三是由引导员将考生引导到候考室;五是引导员依次引导考生到考场面试。
(4)面试在面试考场进行,由考场主考官主持。考生一律用普通话答题;考生对考官所提问题未听清楚时,可要求考官重复一遍题目;每次回答完考官问题时,请说“考生回答完毕”。
(5)面试实行当场打分并登记保存。按照每一个评分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下3名考官的平均分计为考试面试成绩。由记分员计算成绩,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经监督员(记分员)对计算结果复查审核无误后当场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并进行保存。
(6)考生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宣布退场。考生在引导员带领下离开主考室,不得在主考室和候考室旁逗留,不得在考场附近议论,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其他应试者泄露考题。
8.面试纪律及监督
(1)本次面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人社部门巡视检查。
(2)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实行回避。
(3)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违纪行为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并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对违反面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黑名单。
(5)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面试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员的监督。对违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6)认真做好保密工作。考生、考官和工作人员在考场中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7)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碍于面试的吃请等活动。
(二)资格复审
岗位面试分数排名第一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设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件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抽调人员成立考察组,考察组不得少于2人。采取实地考察,对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审核考察对象档案,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结束后形成考察报告。
(四)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窗口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六、其它有关要求
(一)按照相关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协商一致,对其服务期限等问题进行约定,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注明。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
(二)聘用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联系电话及邮箱
景洪市嘎兰北路6号州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办公楼307室,邮箱:65244020@qq.com,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南0691-212795213628801597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确保考核招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监督举报方式: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党委(人事科):0691-2144305;
西双版纳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91-2148541。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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