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珠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021年08月20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我办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综合事务类三级或四级合同制职员2名,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其中,1名安排在秘书科工作,岗位编号01;1名安排在联络接待科工作,岗位编号02。工作地点为北京。
(二)工资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及合同制职员驻外补助。
(三)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31日后出生);
3.综合事务类三级岗位需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年限累计时间计算至2021年8月31日)。综合事务类四级岗位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岗位编号01:需具备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优先考虑持有C1以上驾驶资格者;
5.岗位编号02: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应急备勤能力,熟悉北京路况,能够熟练驾驶汽车,具有汽车B1以上驾驶资格和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纪律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适合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不得报考此次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1年8月26日-9月1日,请有意向的人员填写《珠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如附件,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并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文件(《报名表》一并提供可编辑的word或excel版本),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zhuhaizjb@163.com,邮件名称请注明“职员招聘+岗位编号+姓名”。联系电话:010-6465308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根据工作需要,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综合报考者与岗位的匹配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中按照1:10比例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和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珠海市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xw/gsgg/)公布。
3.其他事项:(1)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1:3比例时,不予开考;(2)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北京健康宝”等“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二)招聘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胜任工作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考生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xw/gsgg/)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作风、身心健康、家庭情况、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xw/gsgg/)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三、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10-64653082。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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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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