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珠海市工商业联合会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021年08月18日讯: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有关规定,我单位决定招聘合同制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综合事务类三级岗位合同制职员1名(党务工作者)。被聘用者享受合同制职员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招聘。
(二)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商联工作;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1日);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后出生);
6.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7.有机动车驾驶证(C2以上)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适合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
5.在职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方式确定人选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于2021年8月18日通过在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hrsj.zhuhai.gov.cn/)和珠海市总商会(工商联)公众号发布招聘相关事宜。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至8月31日(星期六、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时。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将报名材料送至珠海市人民东路101号市政协大楼二楼市工商联207办公室。
2.报名材料:
(1)《珠海市工商业联合会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原件,报名者须在报名表“本人确认签名”处亲笔签名;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证明原件;
(5)机动车驾驶证(C2以上)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贴报名表上);
(7)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报名表及照片电子版请同时发至邮箱:gslbgs@zhuhai.gov.cn,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招聘合同制职员”字样)。(所有原件带齐备查)
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对通过审核者发给准考证。考试通知在市总商会(工商联)公众号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特殊情况的,须市工商联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法进行,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成绩分数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答卷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思维能力、写作能力和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通知为准。
2.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选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达不到面试比例,将按实际情况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在市总商会(工商联)公众号上公布。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后市总商会(工商联)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并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
2.市工商联将派出考察组到入围考生原单位进行考察了解情况。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市总商会(工商联)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录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工商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2233410、2222031
投诉监督电话:0756-222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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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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