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长期招聘)公告
2021年08月16日讯: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是一所以现代商务、食品科技和现代制造业教育为主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有烟台、济南两个校区,主校区地处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北靠大海。学校校园占地1418亩,校舍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设有会计金融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粮油食品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文化旅游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基础教学部和思政理论课教学部等12个教学部门,开设44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学校已有近50年的办学历史,是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双优”高校、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2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须在简章公布之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可在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简章公布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证书及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s://rsc.sdbi.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将报名材料的原件扫描或拍照成PDF格式(所有材料形成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zhaopin@-sdbi.edu.cn,邮件发送名称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学历”。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报名初审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通知,请及时查看。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组织。
面试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将通过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六、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5-6925018。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2021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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