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节能中心招聘公告
2021年08月16日讯:福建省节能中心是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直属副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节能监测工作、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的技术审查、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节能规划评审和清洁能源生产审核、节能技术服务、节能技术推广和节能宣传和业务培训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能耗“双控”“双碳”目标实现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福建省节能中心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20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省节能中心综合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节能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材料的,经中心综合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中心综合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根据笔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四)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中心综合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五)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节能中心网站或福建节能公众号。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及时关注网站或公众号,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省节能监察网站或公众号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福建省节能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二)做好防疫准备
“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报到时,体温≥37.3℃,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三)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节能大厦1号楼五层综合处515室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383293
E-mail:fjsjnzx@gxt.fujian.gov.cn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节能中心和福建省工信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党委及福建省节能中心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672912(省工信厅直属机关党委),0591—87555400(省节能中心纪委)。
点击下载>>>
福建省节能中心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福建省节能中心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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