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台州市天台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08月13日讯:为加快我县教育现代化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完善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编办发〔2020〕24号)和《关于核准2021年天台县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使用数的函》(天编办函〔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劳动合同制A岗:10人
(二)劳动合同制B岗:5人,面向目前仍在我县公、民办幼儿园工作的雇员制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能严格遵守《新时代幼儿园教职工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二)身心健康,能承担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学历和专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及符合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2.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及符合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四)户籍和年龄要求
1.天台户籍;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目前仍在我县公、民办幼儿园任教的雇员制教师,报考B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名时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六)雇员制教师符合条件的可报考A岗位。
三、报名
本次招聘不设现场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核的形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系统:钉钉平台。
2.报名方法:详见附件1《天台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操作手册》。
3.报名时间:2021年8月17日上午8:00至2021年8月18日下午5:00。
(二)上传资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电子证件照、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报名B岗位的雇员制教师还需上传附件2《天台县雇员制教师基本情况表》。
(三)网上资格初审
2021年8月18日上午8:00至2021年8月19日上午11:00,对所有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核结果通过钉钉短信告知各位考生。
资格初审仅限网络审核,不做最终资格确认。
(四)缴费确认
1.缴费时间
2021年8月19日上午11:00至2021年8月19日下午3:00。
2.缴费标准
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费。
3.缴费方法
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缴款单号,考生通过浙江政务服务APP平台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pay.zjzwfw.gov.cn)办理缴款手续。到2021年8月19日上午11:00未收到缴款单号短信的,请及时与天台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76-83173973。
考生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本次招聘按缴费确认人数和招录计划人数3:1及以上比例开考,未达比例的相应核减录用指标或不开考。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1.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已缴费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得裁剪、涂改。
2.打印时间:2021年8月20日。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考试时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1.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2: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两者分数都相同,则都入围面试。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名B岗位的雇员制教师还需《天台县雇员制教师基本情况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确定后,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1.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总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模拟上课占40%,技能测试占60%。
2.考生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
3.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生的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五、体检
(一)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指定具有相应体检资质的医院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笔试学科专业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对象名单在天台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zjtt.gov.cn/col/col1656883/index.html)和天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tt.gov.cn/col/col1683842/index.html)公示。体检对象名单公示后,遇考生自动放弃、资格不符等情形出现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对象。
七、公示
拟录用对象名单在“天台县教育局网站”、“天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有反映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聘用与待遇
1.阳光择岗。具体细则另行通知。
2.拟聘用人员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
3.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参照《天台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三)招聘过程中相关工作信息和通知在天台县教育局网站和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四)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天台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天台县人社局、天台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3909022、83930839、83173926。
(五)有关疫情防控的,按当前形势最新要求执行。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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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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