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特聘岗位专干招聘公告
2021年07月29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特聘岗位专干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7月公开招聘特聘专干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职业操守;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2.任职条件
(1)应聘人员需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各岗位应聘人员的最高年龄、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6日。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专业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专业种类。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2021年7月28日起,至8月3日17:00截止。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特聘专干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4)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社保明细或劳动合同);
(5)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5);
(7)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
(8)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独立撰写的文字材料等。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gxjcyx@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应聘xx岗位”(报名材料书面件将在资格复审时统一收取);
(2)报名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
(3)联系人:蔡小姐;电话:0755-8821169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成立遴选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主要预评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与所聘岗位的匹配程度,审核中如有需要会与应聘者本人进行沟通。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回复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考核考察人选。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我局将结合岗位条件,对考生报考材料及个人条件进行笔试资格筛选,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人员进行笔试,每个聘用名额进入笔试人数不少于2人,若笔试人数不足2人则不开展笔试环节,本次招聘终止。笔试为自主命题,题型为综合写作,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参加面试环节。面试由我局招聘工作遴选委员会成员担任面试官,若面试人数不足2人则不开展面试环节,本次招聘终止。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总成绩由笔试成绩(50%)及面试总成绩(50%)两项数据之和得出,根据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各岗位招用人数从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自收到体检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选择市内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相应岗位可根据面试情况进行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资格复审
重点审查考生的学历、年龄、职业资格等,严防假学历、假年龄、假履历。体检合格的考生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及资格复审合格,并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且未被提出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若有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情形,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30天内(从公示之日算起)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等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招聘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二)本公告及附件“不少于”“不多于”“以上”及“以前”均包含本数。
(三)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819;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本公告由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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