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儋州市委党校考核招聘专职教师公告
2021年07月28日讯:为加强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适应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需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儋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儋委发〔2017〕24号)及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取的原则,以实际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为考察重点,通过面试和考核,真正把优秀人才充实到我校教师队伍中来,为建设一支与教学、科研相适应的师资队伍打下基础。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要求
招聘对象范围为国内普通高校毕业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的人员。
三、招聘职位和专业要求
1.党史党建教研室:哲学(学科门类)、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中国近现代史(二级学科)、世界史(二级学科)专业专职教师2名。
2.政治学和法学教研室:法学(一级学科)专业专职教师1名。
3.经济学教研室: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专职教师3名。
4.自贸港建设教研室:金融学(二级学科)、世界经济(二级学科)、国际贸易学(二级学科)、产业经济学(二级学科)、管理学(学科门类)、社会学(二级学科)专业专职教师3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热爱党校教育事业,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国内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含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四)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应聘人员年龄放宽到48周岁(1973年7月26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四)失信被执行人;
(五)委培、定向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7月26日)。在儋州政务网、高校人才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
(二)报 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8月9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要求:进入儋州政务网(www.danzhou.gov.cn)下载并填写《2021年儋州市委党校考核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职位。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2021年儋州市委党校考核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同时扫描身份证、户籍材料、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一并发送至儋州市委党校电子邮箱:zgdzswdx0898@126.com;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三)资格审查
市委党校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核:
1.身份证;
2.户籍材料;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将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名单在儋州市政务网公布。
(四)考核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面试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以百分制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聘者不得进入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儋州市政务网公布。
(五)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领导小组统一派出考察小组深入考核人选原单位对考察人选逐一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岗位适应能力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合格人员列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到一家省级三甲医疗机构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程序和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及体检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儋州市政务网和招聘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举报不符合条件者,由招聘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八)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使用
(一)聘用的专职教师当做引进的人才纳入用人单位正式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符合《儋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儋委发〔2017〕24号)有关规定的专职教师可享受我市引进人才的相关补贴和保障。
(三)市委党校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可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鼓励引进人才开展科研活动。
(四)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免费健康检查。
(五)聘用的专职教师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未经批准,不得辞职或调动。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守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儋州市委党校
邮政编码:571700
邮 箱:zgdzswdx0898@126.com
联系人:谢女士 郑女士
电 话:0898-2338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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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儋州市委党校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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