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三亚市公办幼儿园招聘公告(第1号)
2021年07月13日讯:为贯彻落实三亚市提升学前教育两个比例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幼儿园教师队伍配备工作,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三亚市公办幼儿园园长12名,教师63名,财务2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努力打造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较强的“好教师”队伍。通过公开招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77名人员(详见附件1《2021年三亚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所有岗位均为我市事业编制岗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人员须遵守教育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志愿服务三亚学前教育事业。
(四)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2021年三亚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所有应聘园长和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中职学前教育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
(七)所有应聘教师岗位人员报考前应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八)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者。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后可无证(高校证明)报名,在资格复审时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九)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贫困家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须提供贫困家庭建档立卡户、城乡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
(十一)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和特岗教师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十二)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海招网、三亚市教育局、三亚发布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sanya.gov.cn/)公示(布)。
(二)报名工作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09时-2021年7月27日18时。应聘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120
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超过2MB;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
(1)《2021年三亚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填写,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后上传图片);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3)学历证书(或承诺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6)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二级乙等及以上);
(8)应聘园长岗位须提供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
(9)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和特岗教师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10)贫困家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须提供贫困家庭建档立卡户、城乡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
(11)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12)财务岗位须提供相关财务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盖章)、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养老保险,社保机构盖章)、会计证;
(1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书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未能在2021年7月27日18时前修改报名信息或补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和准考证打印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者,方可按照规定时间登陆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2.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应聘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笔试,若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岗位。
3.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和笔试等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工作
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派员组织实施,市编办、市财政局监督、指导考务工作,市保密和机要局派员做好保密工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两个项目占总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工作
(1)时间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内容
园长、副园长及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幼儿园岗位需要的园长或教师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财务岗位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近期时事政治、海南省情、基本法律法规等知识内容。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财务专业能力。
(4)评分办法
笔试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7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示。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供网上报名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等候递补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未到场等候递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3.面试工作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通知为准。
(2)内容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具备幼儿园岗位、财务岗位需要的专业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
(3)评委及评分方法
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评委根据应聘人员表现分别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发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4.成绩公示
各项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和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考试成绩排名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排名,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拟招聘岗位的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总成绩排名不在招聘岗位名额范围之内的且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由三亚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考察
市、区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各职能部门按职责权限给聘用人员办理入编、聘用、工资和入户等有关手续。
(八)签约
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经费保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予以保障。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的各项纪律规定。
七、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由三亚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四)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报考者请通过以下方式电话咨询或报名: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刘老师0898-88657805
吉阳区教育局:麦老师0898-88865152
天涯区教育局:孙老师0898-88343009
崖州区教育局:黄老师0898-88823053
海棠区教育局:符老师0898-38888075
监督电话:0898-88657803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0、6675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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