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烟台市蓬莱区委党校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3 09:51:08在线客服:

  2021年07月13日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1年中共烟台市蓬莱区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行政学院)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遵纪守法。

  (三)须为1980年7月21日(含)以后出生。

  (四)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1.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是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2.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国家统一招生,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3.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相关人员)。4.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含)以上学位。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应于2021年9月30日(含)之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0年及2020年以前毕业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于2021年7月21日(含)之前取得。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六)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八)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9:00—7月25日17:00。报考人员填写《2021年中共烟台市蓬莱区委党校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中共烟台市蓬莱区委党校邮箱plswdxbgs@yt.shandong.cn。邮件主题栏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学校+专业”。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说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7月27日15:00前通过邮件或公布的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关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http://www.penglai.gov.cn/)通知。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国家承认的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1年9月30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毕业且未取得认证的需提供能够在2021年9月30日(含)之前取得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3)本人签名的《2021年中共烟台市蓬莱区委党校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4)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5)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提交具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6)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5)和《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8)本人的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情况的个人书面承诺,档案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最晚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身份证,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参加相应项目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初试(面试)通知单。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其他现场资格审查材料确因疫情等原因提交不全的,可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经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四)对招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初试、面试、笔试的方式依次进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

  (一)初试。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超过1:12的,原则上增加初试环节,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不进行初试直接面试。初试方式为答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初试后进入面试人员范围从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于本场初试结束后公布,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试讲加专业能力考评的方式进行,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笔试人员从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取消进入笔试资格。面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笔试人员空缺,可在面试成绩合格线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领取笔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笔试,未在考试规定时间内到达的,视为个人放弃。笔试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笔试,并以重新笔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招聘主管机关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主管机关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主管机关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体检费用由中共烟台市蓬莱区委党校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和中共烟台市蓬莱区委党校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供书面复检申请。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烟台市蓬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5958055

  监督电话:0535-5613678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http://www.penglai.gov.cn/)

  点击下载>>>

  2021年中共烟台市蓬莱区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021年中共烟台市蓬莱区委党校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docx

  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中共烟台市蓬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蓬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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