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招聘招商专员公告
2021年07月12日讯:因工作需要,结合我署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专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计划招聘招商专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深圳市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公开招聘招商专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组织纪律性强;
(三)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坪山区主导产业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入职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专业不限,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材料、汽车类专业优先;
(五)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有较强的对外沟通协调、活动策划、组织和写作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以下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者;
2.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17: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者需将个人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邮箱:yekejun@szpsq.gov.cn,邮件命名方式:岗位编号+姓名。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深圳市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4)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须在确定为拟聘对象入职前获得相应资历资格证书,入职前需上报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根据公告相关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报送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出现应聘者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根据应聘者毕业院校、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按岗位拟聘用名额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岗位应聘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3倍,则该岗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具体安排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及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加面谈的形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基本素养、国际化视野、创新能力、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面谈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领域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对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的见解。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统计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排名前三位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资格复审
由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核实拟聘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品德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和考察的拟聘人员须到深圳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体检合格者须在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考察,主要对职业品质、心理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人岗匹配等内容进行考察。试用期考察合格的,将予以聘用;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面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面试等工作。面试现场应全程佩戴口罩,入场时扫码查验粤康绿码及行程码,并额温枪检测体温,体温不正常的,不予进场;有14天内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予进场;轮候面试时在候考室间隔入座;面试结束后,经指示牌指引和工作人员监督尽快离场,防止与他人有接触和交流,不得无故逗留,随意停留。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面试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商专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根据人员资格条件确定岗位级别,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因拟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由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结合岗位需求可以从面试入围人员中按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负责解释。
(五)公告咨询电话:0755-2833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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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
2021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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