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选聘一般特聘岗位专干公告
2021年07月08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7名一般特聘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选聘设“产业发展”“政策研究”“综合文字”和“项目策划”四类岗位,具体岗位详见《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选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选聘条件及要求,并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其中:
(一)以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须于2021年7月6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初审、复审阶段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7月6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初审、复审阶段出具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三、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十八周岁以上,并符合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生。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8日上午9:00至2021年7月12日下午6:00(如报名时间受疫情影响有所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所示:
(1)《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岗位专干报名表》(附件2),表内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手签后扫描;
(2)《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岗位专干信息表》(附件3),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信网验证报告);
(6)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手签后扫描;
(7)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5),手签后扫描;
(8)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手签后扫描;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相关文字材料等)。
3.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资料请按报名资料清单编号排序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fgjzhaopin@szgm.gov.cn,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特聘+姓名+岗位编号+应聘岗位”;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均不再受理投递的简历及资料。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1692,联系人:匡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体检前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考生须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暂定申论)和结构化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形式等由我局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予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5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按要求至指定医院体检,具体安排由我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录用的,且不违反录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录用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职位不予递补。
五、办理入职
录用人选由我局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录用人选如出现在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不予递补。
本次选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举报
本次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860。
(二)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报考招录岗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7)。专业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专业种类。
(三)通过资格初审、笔试、面试及体检等环节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准确并及时接听或接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六)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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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岗位专干职位表.pdf
2.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岗位专干报名表.docx
3.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岗位专干信息表.xlsx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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