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龙岩市永定区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公告
2021年07月08日讯: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年龄结构,逐步解决学科结构不尽合理等突出矛盾,经区政府同意,2021年我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1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详见《龙岩市永定区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已参加龙岩市永定区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且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未被确定编内招聘入围人员,根据报名情况分学科按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如符合本条件的人员未录满,相关学科空余名额向符合条件(二)、(三)的人员招聘。
(二)已参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相应学科笔试考试,成绩达75分的人员根据报名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三)符合招聘条件(一)、(二)的人员如未满,相关学科空余名额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人员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等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计算时间。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5、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0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我区公办小学、幼儿园任教满1年及以上现仍在岗的具有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临时聘用教师,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及以后出生),每增加代课年限1年,年龄放宽1岁,最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7月及以后出生),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6、相关岗位如有工作经历要求,报考者的教学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1年8月31日,并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四)不得报考的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我省在编教师;(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8)已在编教师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个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已参加龙岩市永定区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且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未被确定编内招聘入围人员。
时间:2021年7月15日(上班时间,下同)
地点:永定区教育局五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597-5832369
2、已参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相应学科笔试考试,成绩达75分的人员。
时间:2021年7月19日
地点:永定区教育局五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597-5832369
3、面向社会人员
时间:2021年7月21日
地点:永定区教育局五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597-5832369
(二)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龙岩市永定区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以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的学历、学位(高中教师岗位人员提供)查询认证截图。
4.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招聘条件(二)人员的笔试成绩报告单;
6.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要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7.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二张;
8.在永定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代课任教满1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岗的,还应提交《2021年龙岩市永定区公开招聘编外小学教师任教年限证明表》(见附件2)。
8.委托他人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名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
(三)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根据本次招聘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和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报名。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
1、笔试
(1)符合招聘条件(二)已参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相应笔试考试,成绩达75分的人员,不需参加笔试,省考笔试成绩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
(2)符合招聘条件(三)的人员,如相关学科剩余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超过1:3的,该岗位先采取笔试,按岗位数1:3确定面试对象;相关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1:3规定比例的,按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按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考试程序及要求
1.笔试
(1)笔试内容参照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科目类别中的“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相关岗位确定为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依次排序,按各岗位聘用人数的1:3比例确定相应岗位的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
(3)面试形式及内容参照《福建省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进行,面试工作统一由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内容以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并通过审核后由永定区教育局发放准考证,并与身份证一起作为考生进入考场的凭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符合招聘条件(一)的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符合招聘条件(二、三)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相关岗位确定的体检对象最后1名若有相同成绩的,符合招聘条件(一)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以学历高者为先,学历仍相同则按年龄较大者先确定体检对象;符合招聘条件(二、三)的,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为先,学历仍相同则按年龄较大者先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等由永定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3、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及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报名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在体检中如体检单位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或无法如期作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聘用,相关岗位按上述办法递补人选。
(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负责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2、考察对象须按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要求的考察材料。
3、考生因不及时提交相关考察材料而影响考察的,责任自负,按考察不合格取消该报考人员的招聘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招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经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相应岗位按上述办法递补人选。
六、工资及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参照编内同类人员核定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经考核合格,扣除个人应缴交的社会保险后,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学期末按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2、招聘到乡镇的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3、编外合同教师与用工单位编制内同类人员同等享受综合绩效奖和教绩奖。
4、享受社会保险。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单位和个人缴交部分按照相关规定的比例基数缴纳,由相关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
5、聘用一年后,第二学年起经考核合格的,同等享受中小学教师增发绩效工资总量。
6、以上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列入预算。
七、聘后管理
1、聘用人员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自愿选岗确定聘用学校。由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劳动(聘用)合同服务期三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上岗后,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进修培训、年度考核、教绩考评等方面参照编内教师管理。
3、区教育局、用人单位每学年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采取年度绩效考核和业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经考核教育教学能力差、不能胜任所任学科教学工作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在继续教育方面与在编教师享有同等权利,用人单位要加强聘用人员的管理,不断提高聘用人员的学历层次、师德修养和教学水平,完善聘用人员队伍结构,切实提高编外合同教师的整体素质。
5、聘用人员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可参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评审通过的享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待遇。
6、聘用人员享有与编制内同类人员相同的法定假期。
7、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在编教师考核办法制定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其中考核优秀比例参照在编教师优秀比例执行,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结果于当学年度报区教育局备案,并作为续聘劳动(聘用)合同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重要依据。
8、合同期内,经考核教育教学能力差、不能胜任所任学科教学工作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学年内不得中途擅自离职,聘期内可参加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和教师招聘考试。合同期满,如教育局仍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经考核合格人员续签编外聘用合同,如不再聘用编外合同教师,合同终止。
八、其它事项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中的相关事项
1、报考者的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相应学历,报考者用于报考相应岗位的大专以上学历和专业,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报名提交。
3、2021年6月前常住户口在我市的人员,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龙岩市生源毕业生,均视为龙岩市报考者。
4、第一、第二批相关学科空余岗位将在报名结束次日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ongding.cn/)“人事信息”栏和“永定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按规定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招聘的咨询电话为:0597-5832369(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人事股),监督电话为:0597-5837290(龙岩市永定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五)有关本次招聘的考务信息将通过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ongding.cn/)“人事信息”栏和“永定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年龙岩市永定区公开招聘编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教年限证明表.xls
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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