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延安市宜川县事业单位招聘安置2019、2020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6 17:01:48在线客服:

  2021年07月06日讯:根据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宜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2019年2020年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实施方案>的批复》(延人社发〔2021〕164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宜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2019、2020年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安置原则

  1.坚持依照政策、积极稳妥、属地管理

  2.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维护稳定

  3.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分步实施。

  二、招聘安置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56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安置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后,按照我县制定的大学生义务兵征兵政策,2019年、2020年退役后已经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在岗大学生义务兵。对已经招录公务员和正式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已经不在岗的退役士兵,不适用本方案。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学历条件符合我县制定的大学生义务兵征兵政策规定;

  4.2019年、2020年退出现役后按我县政策已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义务兵;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安置程序

  本次招聘安置工作由宜川县退役大学生义务兵招聘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安置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7月6日在宜川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ycx.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一律按现编制人事手续所在单位进行报名(附件1)。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

  2.报名地点:宜川县人力资源市场3楼306室。

  3.报名时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或退伍证、个人立功证明材料等(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人员须填报《宜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2019、2020年退役大学生义务兵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表》(附件2)。

  4.注意事项:

  (1)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聘。报考人员必须真实、准确的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试环节。

  1.笔试。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笔试内容为两部分:①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②测试申论及写作占50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常识、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公文与学术论文写作知识等。

  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取消招聘资格。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及处理问题能力以及人际沟通协调能力等。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和政审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安置资格。

  (五)政审

  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安置资格。

  (六)公示

  考试和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安置人员名单在宜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印发招聘结果、办理招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新招聘人员的服务年限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和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未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考点。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经医生评估后,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来宜返宜参加考试人员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六、纪律要求

  1.此次招聘安置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凡出现违规违纪、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从严从重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安置有关事项将在宜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宜川县人社局,0911-4627947)

  点击下载>>>

  宜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岗位表.xlsx

  宜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表.doc

  宜川县退役大学生义务兵招聘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6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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