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省高等级航道事务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5 14:41:53在线客服:

  2021年07月05日讯: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高等级航道事务中心是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所属副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主要承担全省航道规划建设、设施维护和通航保障等公益服务、支持保障职责,承担指导全省港口、水路运输行业、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务性工作。下辖正处级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赣东、赣西、赣南、赣北、赣中航道事务中心);正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赣江、信江船闸通航中心和省水上救助服务中心);副处级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省航道工程局)。

  二、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2.岗位条件中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或国家级科研院所毕业生,须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5.应聘者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者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6.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1.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江西省人社厅官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江西省高等级航道事务中心官网、“江西高航”微信公众号、江西人才人事网发布。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11日17:00。

  3.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江西省高等级航道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连同佐证材料(编辑到同一文档并转为PDF格式),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284147747@qq.com),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电话”。成功发送报名材料后,省高等级航道事务中心组织人事处将在5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方式予以确认。如因报名材料不完整无法联系考生等原因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791-86151791;联系人:晏芳蕾。

  4.报名材料

  (1)《江西省高等级航道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可到发布网站下载。

  (2)有关证明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④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⑤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提交不畅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无效。

  (3)在招聘工作期间内,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四、资格审查

  1.接收报名邮件后,省高等级航道事务中心组织人事处将对相关岗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江西省高等级航道事务中心官网、“江西高航”微信公众号查询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时间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发布。

  2.资格审查贯穿人才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

  1.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考核成绩将在江西省高等级航道事务中心官网、“江西高航”微信公众号公布。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按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待遇

  1.经考核、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得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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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高等级航道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docx

  江西省高等级航道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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