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荆州市沙市区第二批事业招聘考试公告(15人)

发布时间:2021-07-05 11:29:40在线客服:

  2021年07月05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根据我区实际,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城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2、面向驻荆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消防救援支队未就业家属公开招聘: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线上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2021年7月6日(星期二)9:00起,截止2021年7月13日(星期二)17:30。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沙市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网络专用邮箱shashiqusyzp@163.com。将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证书扫描版)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按要求完成压缩包发送至网络专用邮箱,并电话确认收到邮件。不按要求操作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邮件确认电话:0716-8201607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PDF格式),并按以下顺序命名文件及排列:

  (1)《沙市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样见附件2);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由本人手写签名后提交PDF格式的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暂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由所在高校开具有效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关证件(证书)。主要包括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

  (5)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彩色登记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B-20KB,网络报名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

  (6)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荆州市辖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报名资料,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与参加测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报名人员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报名人员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

  2、现场报名:面向驻荆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消防救援支队未就业家属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9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截止。报名人员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报名表(见附件3,荆州军分区或消防救援支队盖章)一式两份,诚信承诺书,两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等资料到红门路51号一楼大厅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由各招聘主管单位安排专人根据公告要求审核,审核合格人员报区人社局,审核合格人员结果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面向驻荆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消防未就业家属:报名人员信息由荆州军分区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审核合格人员结果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7月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领取地点:沙市区红门路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必需的公共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

  考生进入考点时需出示当天健康绿码和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并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对体温超过37.3度的严禁进入考点。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可登陆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7天发布。

  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予以核减。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随军未就业家属、消防救援支队未就业家属公开招聘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军人评分2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面试。

  2、体检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面试。人员递补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产生,若没有人员递补,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并参照体检环节递补方式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1、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对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由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经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人员递补参照体检环节递补方式进行递补。  

  2、聘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填写《沙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通过此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四、纪律监督

  为确保本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区纪委监委对专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

  五、其他事项

  1.做好个人和公共防护。在招聘相关环节,考生要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如实登记个人身体状况,严格遵守场所公共卫生和防疫秩序。

  2.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沙市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及时公告。

  3.未尽事宜由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6-8201607

  监督电话:

  中共荆州市沙市区纪委监委:0716-8883772

  点击下载>>>

  沙市区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沙市区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副本.docx

  沙市区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随军未就业家属).docx

  诚信承诺.doc

  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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