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冈市浠水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年06月26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推进“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到浠水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和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其中20名为县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5名为专业技术岗位。
公开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人员。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浠水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详见附件1,下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本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浠水党建云微信公众号、浠水县电视台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7月1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2楼203室人事考试中心(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566号,县二小路口)。
4.报名咨询电话:0713-4224796(县委人才办)
0713-4285878(县人社局)
5.报名要求: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一份《浠水县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要求考生网上下载打印,不得更改页面设置)和《浠水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要求考生手写签名)进行报名;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证书。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期间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县委人才办和县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1)博士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四)测试。
报名结束后,若招聘岗位和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3(含1:3),加试笔试,并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加试笔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及相关事宜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及相关网站另行公告,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若招聘岗位和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比例未超过1:3,则符合条件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博士研究生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采取分类组织、分级负责的办法进行。浠水县人事考试中心根据《黄冈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2020年,试行)》制定面考务工作方案,并形成《面试公告》,于面试前10天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实施。面试工作方案应包含面试工作原则、面试内容和方法、面试组织和程序、考官选派等面试组织实施环节。《面试公告》向社会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若有效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无法形成竞争,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地核减招聘计划。若出现考生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过程中如故意隐瞒病情,后果自负。
2.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参与实施。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取消资格。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及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对公示中反应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公示对象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就业意愿等研究确定工作岗位,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委组织部下发录用通知文件,相关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三、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特设岗位待遇。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享受副高级、中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设岗,享受正科级、副科级工资待遇。
(三)住房保障。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浠水县城区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近亲属可在浠水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浠水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五)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其子女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六)所有招聘录用人员均不设最低服务年限。
四、防疫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的有关规定,各相关部门按照县政府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招聘工作和疫情防控要求,强化人员配置、物资保障、场所消毒、健康识别等各项防疫措施,确保招聘活动各环节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湖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持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湖北健康码”为红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应立即开展排查并按要求纳入管理;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并公告。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点击下载>>>
2021年浠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浠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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