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城建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3 15:17:51在线客服:

  2021年06月23日讯: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硕士研究生16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城建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以工科为主、以“城建”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高校,也是全国仅有的以“城建”命名的两所本科高校之一。学校坐落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园林城市—平顶山市新城区,学校占地面积1730亩,现有教职工1422人,17个学院、5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人。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任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由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详见附件《河南城建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9-2021年高校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河南城建学院人事处(网址https://rsc.hncj.edu.cn)网站,发布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28)报名。

  2.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并取消报名资格,请应聘者慎重选报。

  3.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4日。

  4.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5.联系人:张老师、闫老师;联系电话:0375-2089192、2089083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网上招聘系统和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于紧缺、急需专业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教育厅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3.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先到我校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核查,届时应聘人员需携带的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本人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人员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就读学校的毕业生推荐表、并携带三方协议书);③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通过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核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取得笔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试讲、答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6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根据专业特点,面试内容还可以包含实际操作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所有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天在我校网站上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试总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若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放弃体检者,由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经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以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社厅审核后,在省人社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监察专员)组长的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监察小组,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5—2089192/2089083(河南城建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5-2089310(河南城建学院纪委)

  八、其他注意事项

  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rsc.hncj.edu.cn)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的主要途径,请及时关注,若因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点击下载>>>

  2021年河南城建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docx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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