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三亚市吉阳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编制招聘公告(第1号)
2021年06月23日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自贸港建设,优化提升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编制人员116名。结合我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招聘吉阳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编制人员11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2),其中区疾控中心(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人员2名,区基层医疗机构(差额事业单位)编制人员114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分类对照表》(附件4)。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5年6月21日之后至2003年6月21日之前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具有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6月21日之后至2003年6月21日之前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0年6月21日之后至2003年6月21日之前出生);
(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证(已经通过资格考试但尚未领到资格证的,需上传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jy.sanya.gov.cn/)、活力吉阳公众号、健康吉阳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可登录“在线报名系统”(http://hm.huiminhr.cn/),填写资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不收取报名费,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进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3日8:30至2021年7月6日17:30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三亚市吉阳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请填写报名表并在签名处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
注意: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或聘用关系的人员及委培、定向、在编在岗人员须在《报名表》对应处填写“同意报考”的意见及加盖公章。
(2)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
(5)学士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
(6)学信档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必须带有有效期内清晰可查的在线验证编号(登陆学信网下载学信档案http://www.chsi.com.cn/);
(7)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如执业(助理)医师证、执业护士(护师)证等(已经通过资格考试但尚未领到资格证的,需上传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8)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要求
(1)注册及上传报名材料完成者,返回“在线报名首页”,点击所报岗位“我要报名”,下滑至底端报名,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即可。
(2)请各位报考者报名后随时查看报名审核情况,如审核不通过,请按照相关要求完善报名信息及补充材料,并在报名期限内重新提交报名,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请在规定期间内及时反馈,逾期将不予受理。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4)每名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请应聘人员关注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jy.sanya.gov.cn/)上所发布的信息,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公告而发生的相关程序性问题,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初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准考证》打印及有关事项通知将在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数的,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降低开考比例至1:2或核减招聘计划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工作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应试人员根据报考的岗位参加对应的岗位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如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岗位在10人及以上的,按比例为1:2;10人以下的,按比例为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确定入围面试。达不到该比例数的,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降低面试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综合成绩排名
面试结束后,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靠前在拟聘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成绩排名靠后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考生如不按要求参加体检和考察则视为放弃聘用和递补资格。
1.体检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过程由区卫健委协商区纪委、区人社局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方面的情况。未能按时提供考察材料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六)岗位选择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通知报考区基层医疗机构的入选人员选择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岗位选择原则上按类别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到场选岗或自愿放弃选择权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择岗当天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会议,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择岗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岗位,已确定基层医疗机构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变动。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区疾控中心、区基层医疗机构)签订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任职期间不服从区卫健委和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六、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招聘公告由三亚市吉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8693332、0898-8871396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
1:三亚市吉阳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汇总表.docx
3:三亚市吉阳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三亚市吉阳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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